2017年1月8日中午,海南州某中学高中学生杨某某,驾驶其同学达某家中的青E-93828号奥迪牌小轿车前往共茶高速公路尕海滩段。14时25分许,当车返回驶入共茶高速幸福滩匝道时,因车速过快、措施不当,车辆驶出匝道后,与行驶在国道214线上的两辆小客车发生碰撞。该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根据现场情况,一辆白色轿车被撞出路基,一辆红色轿车车头部位和右侧车门部位受损严重,现场汽车零件散落一地。
经查,三辆车均属接送学生的车辆。其中青E-93828号肇事车属高中生达某家的私家车,被达某私自开出来后又转交给同学杨某某驾驶。死者分别为对方车辆驾驶人才某和同车学生公某某(女、16岁),同车的其他3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另一车内的2名学生未受伤。
针对该起事故中暴露出的学生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海南州公安机关在近日开展针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行动包括严厉打击、查扣和取缔一批以接送学生为“生意”的“黑车”、“摩的”等严重威胁中小学生安全的非法车辆;对学生家长利用农用车、电瓶车、残疾人专用车、老年人代步车、三轮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和整治;对查处的未成年人(学生)驾骑车辆上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驾骑车辆的未成年人(学生)家长(监护人)给予2000元处罚,家长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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