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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饭馆因售卖鲍鱼炒饭里没鲍鱼被罚款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海关去年8月派员在新葵兴广场的“茗苑宴会厅”购买一客鲍鱼福建炒饭,但经政府化验所化验后,发现饭内没有鲍鱼。酒楼负责人承认以螺肉代替,法院昨日裁定酒楼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因而被罚款。

  香港消委会认为案例能为业界带来警示作用,但有饮食业界认为,行内因成本关系而采用相近食材代替,相信要在业界加强宣传,了解食物成分,免堕法网。

  被控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供应应用虚假商品说明货品”罪名的茗苑宴会厅,由鹏福企业有限公司经营,负责人昨日于西九龙法院承认控罪。

  他求情表示,对条例认识肤浅,承认以螺肉代替。他称,被控后已提醒大家不要以身试法,并称因此伤害客人而感到内疚。裁判官希望被告汲取教训,要明白开店要老实。

  香港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表示,不时收到有投诉指,吃的食物名不符实,提醒商店服务员在点餐时,向食客清楚交代有否更换食材,减少争拗。

  香港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表示,行内因成本关系,有人会以类似鲍鱼的贝壳类代替鲍鱼,以名称去吸引食客,又称所谓“蟹柳”只是淀粉质制成,并无蟹的成分,相信要在业界加强宣传,了解食物成分。

关键字: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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