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四起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召开和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我省相续发生4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4起事故分别是:
4月8日11时,海口龙华区中山街道中山路86号,1名工人在6.6米高的阁楼临边上砸墙时,从高处坠落,造成1人死亡。
4月11日 10时23分,屯昌县枫木镇发生一起私人自建房屋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4月12日 9时30分,海口秀英区长流镇长滨路永和花园项目工地,1名员工在该工地A区7号楼搭建脚手架时,从20楼坠落到负一楼,当场死亡。
4月13日 8时40分,昌江山海黎巷二期六号楼,发生一起从三层屋面坠落至二层的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上述4起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违规违章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的态势,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18年第一季度,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9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2起、1人,分别上升28.6%和14.3%。4月份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4起均为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事故呈现多发频发态势。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遏制。
二、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市县建设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责,全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并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化事故预防措施,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严格落实施工方案,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培养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良好习惯,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三、切实采取措施,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隐患大排查。各市县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一次在建工程项目安全座谈会,传达本文件精神,部署企业开展内部安全检查。要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对所属辖区在建工程立即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频发多发的态势。
四、严格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相关市县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认真落实刘赐贵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每起事故认真组织调查,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事故结案后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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