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3日02时15分许,贵州籍人李某松(男,31岁,暂住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驾驶浙F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蓬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蓬莱路429号门口处时,与路上行人发生碰撞,后驾车逃逸。事故造成蒋某(女,77岁)、沈某(女,81岁)、张某(女,85岁)、李某(女,88岁)四名行人(四人协助农户家做“五七法事”结束后结伴回家)受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当日03时50分左右,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将嫌疑人李某松控制。经对李某松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李某松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事故发生后,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松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各项处置工作也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