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近期,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及其它产品67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2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及其它产品67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2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金乡县高河街道泰康副食部经营的月饼,标签标识不符合GB 7718-2011中3.8的标准要求。
(二)金乡县高河街道和泰副食部经营的白酒,标签标识不符合GB 7718-2011中3.2的标准要求。
(三)佳悦酒店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经营使用的水果罐头,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检出值为0.0295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要求。
(四)金乡县鸡黍镇马集喜盈门饭店使用的芹菜,毒死蜱的检出值为0.17mg/kg ,不符合规定≤0.05mg/kg的标准。
(五)金乡县鸡黍镇马集喜盈门饭店使用的鸡蛋,氟苯尼考的检出值为13μg/kg ,不符合规定不得检出的标准。
(六)金乡县鸡黍镇李建调料门市部经营的花椒,铅(以Pb计)的检出值为5.88mg/kg ,不符合规定≤3.0mg/k g的标准。
(七)金乡县马庙镇孟氏蔬菜调料门市部经营的生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9.8g/100g不符合规定≤0.40g/100g的要求。
(八)金乡县王宾超市经营部经营的易得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检出值为0.15g/kg,不符合规定≤0.1g/kg的要求;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955,不符合规定≤1的要求。
(九)金乡县王宾超市经营部经营的灰枣,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检出值为0.0306g/kg ,不符合规定不得添加的要求。
(十)金乡县化雨镇博客副食超市经营的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为0.35g/100g ,不符合规定≤0.25g/100g的要求。
(十一)金乡县金乡街道浩安小江北饭店使用的餐具(白盘),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十二)金乡县金乡街道浩安小江北饭店使用的餐具(暗黄盘),大肠菌群检出 ,不符合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十三)金乡县金乡街道壹号海鲜馆使用的餐具自消毒小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十四)金乡县金乡街道圣哲超市经营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 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为0.036mg/kg,不符合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