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通告(2019年第48期),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19大类食品70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84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1.鄢陵县鼓楼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粟粒香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腾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咸味花生(烘炒类),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7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鹤壁市开发区黎阳路静华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新郑市达麦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药脆皮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3,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三门峡市湖滨区凡记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南阳市宛城区众来乐生活广场3店销售的标称周口卡西美露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原汁红提子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969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65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5.卫辉市建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优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优点紫米炖紫薯蛋糕,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3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6.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俭玲蔬菜销售部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7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7.安阳市华联优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店销售的标称郑州九香居工贸有限公司委托廊坊利珠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磨香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84.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mg/k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商丘市睢阳区华涛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河南九头崖月饼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正红豆沙月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9.开封市河南鲜风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芹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6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安阳中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天润真露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苏打果味饮料(柠檬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0000CFU/mL、37000CFU/mL、38000CFU/mL、37000CFU/mL、4200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1.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安阳中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天润真露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苏打果味饮料(柠檬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4000CFU/mL、17000CFU/mL、28000CFU/mL、35000CFU/mL、3700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2.濮阳市百姓量贩有限公司万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瀚翔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麻辣江湖烧烤味肉干,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600CFU/g、11000CFU/g、140000CFU/g、11000CFU/g、12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3.郑州市二七区杨翔豆皮涮牛肚万达店销售的1批次鲜豆腐、1批次冻豆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分别为153mg/kg、18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4.固始世纪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悦合汇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诚实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虞城县鑫丰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麦芯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1.27×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5.信阳市西亚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石龙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小米老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71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6.新乡市红旗区三和蔬菜超市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03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7.兰考顺心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西平县谷加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抹茶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8.三门峡大兴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永昌粉制厂生产的1批次土豆粉(马铃薯湿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4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鹤壁、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兰考、固始等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溶剂残留量
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糕点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得不够透彻,随意添加多种防腐剂所致。
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卖相和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四、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五、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为控制病虫害超量使用或不遵循休药期规定。
六、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为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添加过程中计量不准确或搅拌不均匀造成,还有可能是原材料的二氧化硫残留带入叠加造成。
七、甜蜜素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为改善产品的口感超限量、超范围使用,也有可能是原辅料及生产环节把关不严造成。
八、克百威
克百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依据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克百威在芹菜中的限量值为0.02mg/kg,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为控制病虫害而违规使用。
九、酸价(以脂肪计)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有关,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
十、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是由小麦赤霉病菌禾谷镰刀菌复合群产生的单端孢霉烯族毒素,与小麦赤霉病发病过程紧密相关,温湿度是影响赤霉病发生的主要因素。受局地气候的影响,小麦赤霉病的发生,可能是造成小麦加工品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的主要原因。
十一、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明确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由于4-氯苯氧乙酸钠可减少豆芽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使豆芽更加肥嫩、粗壮,提高豆芽的产量,仍有违规使用现象。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