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7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期)》。本期公布3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蔬菜、水果等两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37批次。
不合格样品2批,分别为祁县海瑞副食商店销售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祁县西六支唐久副食便利店销售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中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在豆芽中不得使用。超标原因可能是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了4-氯苯氧乙酸钠。
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NCP1914072716450012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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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海瑞副食商店 |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西六支乡南社村致富巷7号 |
豆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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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9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20mg/kg║不得使用 |
蔬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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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
晋中市/祁县抽 |
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与去年不同是增加了检验机构 |
NCP1914072716450011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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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西六支唐久副食便利店 |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西六支乡西六支村(大队东侧) |
豆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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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9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15mg/kg║不得使用 |
蔬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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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
晋中市/祁县抽 |
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与去年不同是增加了检验机构 |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