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868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854批次,不合格14批次。
其中,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丰泽区二妹小吃店销售的卤味半鸭(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1日),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中山市粤兴盛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0日生产的腊肠(风味腊肠),氯霉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大利嘉分店,初检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1、尤溪县西城镇新辉超市销售的土鸡蛋(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3日),氟苯尼考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2、福鼎市家佳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虾菇(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3、福建省家优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霞淮社区南淮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腐霉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4、莆田市荔城区秋英猪肉摊销售的猪肝(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磺胺类(总量)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5、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福州秀峰路分店销售的濑尿虾(虾菇)活(购进日期为2020年1月6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6、泉州市洛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活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7、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西天尾店销售的红辣椒(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水胺硫磷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1、标称福州宝得利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6月5日生产的即食海蜇王,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新天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2、标称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3日生产的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3、标称厦门市大龙发工贸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2019年8月20日生产的墨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沃尔玛(厦门)百货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香港利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吉富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1月9日生产的菩提榄(话化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捷鸿食品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建省思源矿泉水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3日生产的岜峰山泉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表(第11期)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餐饮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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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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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消毒)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19350000371231446 |
1 |
/ |
/ |
丰泽区二妹小吃店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霞淮街230号C店 |
卤味半鸭 |
/ |
/ |
2019/12/21 |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43||mg/kg||不得使用 |
餐饮食品 |
第1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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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肉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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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检测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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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消毒)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PP19350000371000016 |
1 |
中山市粤兴盛食品有限公司 |
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西99号后座 |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大利嘉分店 |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B区 |
腊肠(风味腊肠) |
200g/袋 |
粤兴盛 |
2019/11/10 |
氯霉素||0.674||μg/kg||不得检出 |
肉制品 |
第1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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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抽 |
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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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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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PP19350000371133447 |
1 |
/ |
/ |
尤溪县西城镇新辉超市 |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西城镇七口街北街5-2、5-3号 |
土鸡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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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13 |
氟苯尼考||36.6||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11期 |
|
福建/省抽 |
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
|
PP19350000371231667 |
2 |
/ |
/ |
福鼎市家佳隆超市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316号 |
活虾菇 |
/ |
/ |
2019/12/24 |
镉(以Cd计)||1.1||mg/kg||≤0.5 |
食用农产品 |
第11期 |
|
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PP19350000603206153 |
3 |
/ |
/ |
福建省家优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霞淮社区南淮路分公司 |
泉州市丰泽街道霞淮社区南淮路98号 |
韭菜 |
散装 |
/ |
2019/12/19 |
腐霉利||1.03||mg/kg||0.2 |
食用农产品 |
第11期 |
|
福建/省抽 |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PP19350000372510046 |
4 |
/ |
/ |
莆田市荔城区秋英猪肉摊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新市场 |
猪肝 |
/ |
/ |
2019/12/25 |
磺胺类(总量)||725||μg/kg||100 |
食用农产品 |
第11期 |
|
福建/省抽 |
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
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PP19350000371210646 |
5 |
/ |
/ |
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福州秀峰路分店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地下一层 |
濑尿虾(虾菇)活 |
/ |
/ |
2020/1/6 |
镉(以Cd计)||1.2||mg/kg||0.5 |
食用农产品 |
第11期 |
|
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SC19350000361303290 |
6 |
/ |
/ |
泉州市洛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与万盛街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
活金鲳鱼 |
/ |
/ |
2019/12/10 |
呋喃唑酮代谢物||3.35||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11期 |
|
福建/省抽 |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
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SC19350000371133343 |
7 |
/ |
/ |
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西天尾店 |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地税局对面 |
红辣椒 |
/ |
/ |
2019/12/12 |
水胺硫磷||0.079||mg/kg||0.05 |
食用农产品 |
第11期 |
|
福建/省抽 |
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
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水产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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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制品检测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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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PP19350000360280026 |
1 |
福州宝得利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保税区22号地三号厂房二楼东侧(自贸试验区内) |
福建省新天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705号 |
即食海蜇王 |
168克/袋 |
振国 |
2019/6/5 |
菌落总数||40000000,41000000,37000000,47000000,45000000||CFU/g||n=5,c=2,m=50000,M=100000 |
水产制品 |
第11期 |
|
福建/省抽 |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
PP19350000360210094 |
2 |
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闽侯创意根雕园10号楼 |
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古井99号10#厂房五层 |
即食海蜇丝 |
150克/袋 |
/ |
2019/12/13 |
菌落总数||36000000,26000000,37000000,32000000,30000000||CFU/g||n=5,c=2,m=50000,M=100000 |
水产制品 |
第11期 |
|
福建/省抽 |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
PP19350000360220095 |
3 |
厦门市大龙发工贸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美溪道同安工业园6号1002室之一 |
沃尔玛(厦门)百货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洪山柄加州城市广场地下第二层 |
墨鱼干 |
180克/包 |
金铭洋及图形 |
2019/8/20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95||g/kg||不得使用 |
水产制品 |
第1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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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抽 |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水果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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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制品检测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水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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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PP19350000371134908 |
1 |
泉州吉富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食品园)青莲路18号 |
泉州捷鸿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社店晋光路食品市场E幢9号 |
菩提榄(话化类) |
散装称重 |
金汇祥及图形商标 |
2019/11/9 |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0.51||g/kg||0.35 |
水果制品 |
第1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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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抽 |
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
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委托方:香港利来集团有限公司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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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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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PP19350000371230727 |
1 |
福建省思源矿泉水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桃源镇东风农场 |
福建省思源矿泉水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桃源镇东风农场2楼1层 |
岜峰山泉饮用山泉水 |
350ml/瓶 |
岜峰山泉 |
2019/11/13 |
铜绿假单胞菌||4,73,5,0,55||CFU/250mL||n=5,c=0,m=0 |
饮料 |
第1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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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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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硝酸盐是一种具有护色和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可抑制肉毒杆菌的生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类中亚硝酸盐的残留量不得超过30mg/kg。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 第10号)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此次检出亚硝酸盐产品的单位属于餐饮服务单位,其食品检出亚硝酸盐说明存在违规使用的可能性;也可能是购进原料不合格,由不合格原料带入导致产品不合格。
二、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中规定,氯霉素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肉制品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采购了含有氯霉素的原料肉;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和出厂检验不严格。长期食用检出氯霉素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
三、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
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产蛋鸡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四、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五、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腐霉利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六、磺胺类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肝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磺胺类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摄入磺胺类(总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
七、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相当稳定,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八、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高毒性、低残留的硫代磷酰胺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茄果类蔬菜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口吐白沫、呼吸衰竭等症状。
九、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十、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具有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在风干、烘干、压干等鱼类水产制品中不得使用;在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长期摄入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食品可能引起呕吐、腹泻、过敏等症状。
十一、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