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20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该局近期开展全市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9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共抽检52批次,其中合格51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1.92%。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或用于鱼塘虾塘的消毒。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长期摄入这类物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损害。《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抽检产品信息
2020年普通食品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第19期) | ||||||||||||||||||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生产企业名称 | 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加工、购进、消毒)日期 | 食品分类 | 抽样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 不合格项目名称 | 不合格项目单位 | 标准规定值/产品明示值 | 实测值 | 抽检报告编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DC20350100373630083 | / | / | 福州市鼓楼区忆驹肉食品摊 | 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光复新村2-3#楼一层(现庆城市场) | 猪肝 | / | / | 20200311 | 食用农产品 | 流通 |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μg/kg | 不得检出 | 3 | 2020FZZJ-SJ0167 | 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