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加强海上休闲船舶管理
随着海滨成为人们旅游度假的热门景点,海上休闲活动也越来越多,但由于缺乏相关管理规范,海上休闲船舶经营活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加强海上休闲船舶管理,促进海洋旅游产业稳健发展,深圳出台了《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深圳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吴木林表示,该办法适用于核定载客12人以下的休闲旅游船舶和休闲渔业船舶,深圳从此有了专门针对休闲船舶的管理办法。
除了法制保障之外,为确保水上安全全覆盖,“水下”和“水上”管理也要紧密结合。大鹏澳水上休闲活动现场监督机制,就是深圳海事局打造的水上休闲活动监管样板。该机制将“水下”和“水上”紧密结合:一方面,对码头作业点、经营人、船舶、驾驶员档案等涉及水上安全的各种因素开展差异化管理;另一方面,注重做好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码头的现场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海事行政执法和海事公安现场监督力量,建立各管理部门联合检查机制,确保水上休闲活动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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