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是由原克拉玛依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改制重组而成,始创于1987年,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乙级建筑规划设计企业。公司目前拥有城市规划、建筑、市政公用(排水、道路)、测绘、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城镇燃气、给水、热力、环境卫生)、电力(送电、变电)、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资质。公司设有建筑结构室、城市规划室、设备电气室、工程测量室等四个专业科室,另有总经(院)办、计划经营科、行政办、财务室、人力资源部等五个部门。公司现有员工6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6人,辅助生产人员13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工程师10人,工程师19人,其他技术人员27人。一级注册建筑师2人,二级注册建筑师2人,注册公用设备师2人,一级注册结构师3人,注册岩土工程师2人,注册建造师1人,注册规划师4人,注册咨询师3人。2000年初公司完成改企建制后,当年实现产值489万元,2001年在上一台阶,全年完成产值698万元。2011年合同签订额达4613.34万元。克拉玛依市城市总体规划获自治区优秀规划成果三等奖,市中心广场工程获自治区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市西郊污水处理厂工程和社区服务中心工程获自治区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2003年至2004年我公司参加编制的《直埋供热管道》图集于2005年6月21日正式实行。此外由公司设计的“金龙镇法庭方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优秀推广法庭方案。2004年设计的阿山路、2005年设计的北环路西段等工程,获得了市政工程协会的“新疆市政优质工程”奖,2006年设计的西苑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获自治区规划设计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