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隶属于新疆大学,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原新疆工学院设计研究所,于2003年5月正式更名。本院是目前新疆教育系统唯一一家建筑工程甲级设计院,同时拥有咨询乙级、规划丙级等资质。我们以新疆大学优良的教师队伍为技术宝库,坚持诚信为本、质量至上、服务优良、开拓创新的管理理念,走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的道路,立足教育,面向社会,努力为新疆的生产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本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院长负责制,自负盈亏。下设院办公室、总工室、生产经营室、建筑规划设计室、结构室、设备室、电气室、财务室等科室,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4人,二级注册建筑师2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4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其他注册人员12人,高级工程师占49%,工程师占21%。本院为保证设计产品的质量,建立了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学习和贯彻执行ISO9001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效果良好。本院注重提高人才素质,不断更新完善技术装备。本院以承担各类民用和工业建筑设计为主,同时承担小区规划、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技术咨询等工作。建院20年以来,积极开拓市场,近几年,每年完成工程设计项目百余项,为自治区建设及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设计院不仅对外承接资质范围内的各项业务,而且为本校教师提供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环境,通过理论到实践,实践到理论这样一个螺旋式的进程,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同时设计院员工可以给学生上课,把实际经验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为培养实用性人才不断开拓。努力成为教师教学的科研平台,学生实习实验的学习基地。自建院以来,设计院始终坚持以生产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人为本,服务用户,不断深化改革,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为新疆的各项事业特别是教育事业多做贡献。本院积极贯彻和响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厅、建设厅等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号召,参与了自治区中小学“两基”项目、“明德”项目、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周转宿舍等项目的设计工作(在收费上给予优惠)及和田地区四县(洛浦、策勒、于田、民丰)抗震排查和加固工作(排查面积共计50多万平方米)。设计院的工作得到了教育厅等部门领导的认可与好评,单位现已被教育厅列为项目建设专家单位,并协助教育厅为新疆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业务培训和工作检查等。近几年,我院完成的主要项目有:和田国际大巴扎(有接近100米高的塔);八一中学高层住宅;新疆大学校本部3#高层住宅楼;新疆大学教学、办公、住宅综合楼;新疆大学北校区西院高层住宅楼;新疆大学南校区综合实验楼;新疆农业大学高层住宅楼(3栋);吐鲁番地区实验中学综合教学楼;哈密职业技术学校规划及综合教学楼;哈密地区博物馆及哈密木卡姆艺术传承中心场地设计;哈密地区第一中学校园规划及教学楼、宿舍楼单体设计;兰州空军驻疆部队生活基地住宅楼(高层4栋);鄯善县第二中学校园规划及教学实验综合楼食堂宿舍等单体设计;克州一中、二中、三小规划及主教学楼单体设计;哈巴河县、福海县乡镇教学点布局调整规划、柯坪县一中1#、2#教师周转宿舍等。在2008年开展的自治区首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中,我院荣膺十八家“诚信单位”之列;在自治区第十四届优秀工程设计暨第九届优秀工程勘察评选活动中,我院设计的项目“新疆八一中学高层底商住宅楼”荣获表扬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