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福建 | 加入时间: | 2014.06.19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闽发改网区域函〔2014〕101号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申请批准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的函》(闽环保财〔2014〕17号)收悉。为落实省政府批转印发的《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闽政〔2013〕41号),提升我省大气辐射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对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测与跟踪,经研究,同意你厅组织实施福建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2个增强型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3个标准型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5个基本型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主要采用一体化站房,每个站房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配套“四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讯、通路和平整土地;配置自动监测站必备的监测仪器设备及系统集成(供电系统、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传输系统、控制系统等)。同时,对宁德、福清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的软硬件设备进行扩容和升级,整合数据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辐射环境信息平台,提供辐射环境信息的公共宣传和对外发布功能(具体建设项目及投资详见附件1)。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70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环保系统自行筹措解决。
三、项目节能方案: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折1.229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复函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一份(详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方案,请严格按照节能登记表的有关要求,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四、招标事项核准: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复函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详见附件3),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意你厅关于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有关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化解各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六、项目方案或项目申请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复函为准。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审批。
请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1. 福建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表(2014-2016年).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