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江西 | 加入时间: | 2014.07.18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江西盛典科技有限公司/ |
业主方(江西盛典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职位 | |||
电话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江西盛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00吨无机碘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变更环评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 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江西盛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00吨无机碘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变更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江西盛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00吨无机碘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变更
二、建设地点:江西省万载工业园内
三、项目概要:该项目属已批复环评的变更项目,占地面积70亩,项目总投资 5000万元,变更后项目环保投资为 164.5万元,占总投资的 3.29%。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项目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变更说明》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煤烟气、反应釜未完全反应的原料废气、碘酸钾反应釜生成的氯气。锅炉燃煤烟气:项目燃煤锅炉设施未变更,煤炭消耗量及污染物产排及治理设施情况未发生变化。锅炉烟气经以 Ca( OH) 2溶液为吸收剂的 HJC花岗岩加速冲激式除尘脱硫设备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除尘效率在 95%以上,脱硫效率在约 65%以上),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经 30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反应釜未完全反应的原料废气:变更后不使用液氯为原料,主要废气为 I2、硫酸雾、甲酸,相应源强及治理措施均未变,废气经 BJS-X酸雾净化塔用碱液三级吸收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经 15m排气筒排放。碘酸钾反应釜生成的氯气:废气源强未变,变更后采用降膜吸收塔三级碱液吸收,治理后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经 2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变更后主要为碘酸钾生产未完全收集的工艺废气氯气,破碎工序粉尘。治理措施未变,通过车间内安装换气装置,加强车间内的通风等措施,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更前项目生产废水治理后循环利用,零排放。变更后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离心分离和过滤产生的母液、锅炉烟气治理废水、水洗工序废水、水冲泵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水、降膜吸收塔废水、碱洗塔废水。离心分离和过滤工序产生的母液均套用数次后部分浓缩结晶回收钠盐、钾盐副产品,部分废母液作为危废处理;锅炉烟气治理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排放;外排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高碘酸钠车间清洗工序废水、降膜吸收塔废水、碱洗塔废水、水冲泵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中和、沉淀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和总盐的指标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锦江,在项目废水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厂区废水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4996)三级标准和总盐的指标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治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 2002)一级 B标准排入锦江。生活污水经 “隔油 +化粪池 +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锦江,在项目废水可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厂区废水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4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优化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真空泵、风机、离心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防震、隔声措施,厂区加强绿化,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变更前后项目一般固废产排量及治理措施未变。危险废物:变更后不再有碱洗塔废液、降膜吸收塔废盐酸和稀次氯酸钠溶液等固废,危废主要包括废稀硫酸、废稀硫酸过滤沉渣、反应釜废弃母液,废稀硫酸外售综合利用,反应釜废弃母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稀硫酸过滤沉渣外送九江焚烧厂焚烧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应按照《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建设,并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监控。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更前后项目对地下水污染的污染途径及污染防治措施不变。本项目对地下水污染途径主要是储罐区物料泄漏、污水管道破裂、污水处理设施基础渗漏、固废暂存场所内固废含水渗入地下,使废水渗入地下而造成地下水的污染。项目固废暂存场所、储罐区底部和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理与排放设施、排污管道设计的施工中应严格执行高标准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泄漏物料或废水渗入地下,避免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变更前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液氯、工业级硝酸、浓硫酸、氯酸钾和碘酸钾。最大可信事故为液氯泄露,紧急隔离距离为 500m,此范围内居民需搬迁。采取化学品罐区设置围堰、地面防渗处理,设置消防水池、事故水池,控制危险化学品暂存量,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风险。变更后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浓硝酸、浓硫酸、氯酸钾、碘酸钾,浓硫酸和浓硝酸的厂内最大存储量增加,但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变更后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浓硫酸或浓硝酸的泄露风险,另治理工艺废气氯气的环保设施故障发生事故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 421m处,此范围内有居民,采取该氯气治理设施一用一备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排放;变更后不存在液氯储罐泄露风险,浓硝酸泄露的紧急隔离距离为泄露区周边 95m,此范围内无居民故不涉及搬迁。采取设置消防水池、事故池、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储罐区、危险化学品进行监控和管理,落实项目安全评价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演练,项目环境风险可降至最低。项目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安全对策后,本工程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七)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50米,万载县人民政府应严格控制好项目周边规划,严禁今后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及医药、食品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
(八)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示牌。各废气排气筒应按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口。
五、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六、公示时间: 2014年 7月 16日—— 2014年 7月 25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0795-3998291 传真: 0795-3998865
EMAIL:ychbjg@126.com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