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四川 | 加入时间: | 2014.07.11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天全县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
高炉喷煤型煤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天全县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高炉喷煤型煤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4年 7月 11日- 2014年 7月 17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向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电话(传真): 0835-2221702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 377号市环保局核安全科(重点项目办公室)( 625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高炉喷煤型煤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天全县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
4、建设性质:迁建
5、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将现有的脚基坪高炉喷煤型煤的生产项目搬迁到昂州河天民公司第三储煤场位置,充分利用储煤场现有的设施建设 20万吨的高炉喷煤型煤的生产项目。本工程建设内容为主体、辅助、公用、仓储工程,环保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绿化及其它等。
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不变,仍为入洗原煤 20万 t/a的生产能力。
6、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 1)废水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煤泥水、地坪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循环利用,无废水外排。
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有 CODcr、 SS等,采用浮选 +二段浓缩处理。一次浮选尾煤、二次浮选尾煤、中煤磁选尾矿和截粗后的矸石磁选尾矿进入一段浓缩机,一段浓缩机底流进行分级脱水,筛上物为中煤,输送至中煤堆场;筛下物进行沉降过滤离心脱水,滤饼回收煤泥,掺入中煤,沉降过滤离心脱水机滤液及一段浓缩机溢流自流至二段浓缩机浓缩,二段浓缩机底流用压滤机回收,压滤机滤液作为循环水返回使用。必要时在二段浓缩机的入料中添加絮凝剂。洗水实现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
地坪冲洗循环水中污染物主要为 SS,产生的排污水作为洗煤补充水。项目堆场场内外修建明沟,收集场内雨水和渗漏水,汇入雨水收集池,用作洗煤补充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 +过滤处理后全部用于洗煤用水。
( 2)废气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原煤场扬尘;破碎筛分粉尘等。
原煤场贮煤面积为 500m2,采用四面围墙挡体的堆棚;煤堆四周每 20~ 30m应设置一个喷头,并保持适当仰角和摆角,以确保洒水煤堆全表面;并设置可移动水管喷头,用于抑制车辆卸煤产生的粉尘或不固定产尘点;保持煤堆表面煤层含水率保持在 9%。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抑制粉尘产生
拟在破碎筛分设备、物料转运等产尘点设置喷雾防尘装置,完善机械通风系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除尘效率为 90%,则粉尘排放浓度为 50mg/m3,排放粉尘能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 2006)》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 3)噪声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破碎机、分级筛、冷却塔、弧形筛、鼓风机、引风机、浓缩机、各类泵等噪声源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声源强度在 60~ 100dB(A)范围内。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后,可使声源小于 80 dB(A),同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
(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工业固废和生活固废。工业固废固废主要有煤矸石、浮选产生的煤泥等;生活固废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
选煤厂煤矸石送至矸石堆场暂存。全部外售给砖厂,作为原材料继续利用;浮选泥煤暂存于项目的泥煤堆场暂存,可用作建筑材料或制砖或送水泥厂。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10.68t/a,为一般固废,由天全县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天全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置。
7、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2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63万元,占总投资的 9%。
8、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3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