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江苏 | 加入时间: | 2014.07.10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高浓度含盐废水处理技改工程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验收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现于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7月10日—2014年7月16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16-88982110
三、电子信箱:xyjc2005@126.com
四、通讯地址:新沂市环保局
五、联系人:宋佩志
一、项目基本情况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新沂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唐店片区,公司3万吨/年高浓度含盐废水处理技改工程项目于2013年12月由新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新发改经济投资备【2013】246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12月经新沂市环保局批复(新环许[2013]81号), 项目于2014年1月17日经新沂市环保局核准同意试生产。
二、项目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该项目无废水产生,厂区已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给排水管网,
2、该项目焙烧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废气主要为焚烧车间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废气采用“旋风除尘+二级碱洗+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处理后废气经45米高排气筒排放,二噁英进行了验收监测。现场监察,设施运行正常,记录齐全规范。
3、项目噪声源为机械噪声设备,已采取加固基础、合理布局、隔音减震等措施。
4、公司成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203812012013。
5、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盐,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6、根据(2014)新环监(验)字第(002)号监测报告,新沂市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5月6-7日对该公司外排废气和噪声现状进行了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监测期间,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盐废水焚烧炉烟尘排放浓度范围为16.0-49.1mg/m3;二氧化硫排放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70-79 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范围为2.70-3.80 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范围为0.049-0.24mg/m3,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标准要求,经监测核算,该项目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烟尘1.046t/a(考核量6.25 t/a);氮氧化物2.375 t/a(考核量3.86 t/a);氯化氢0.10 t/a (考核量0.16 t/a),均符合环评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2)监测期间,公司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