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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虎鼻头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时间:2014-07-11 16:41:36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福建 加入时间:  2013.11.07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闽发改网交通〔2013〕67号

福安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福安虎鼻头、长鼻头、渔江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安发改〔2013〕

  292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建议书暨可研批复如下:

  一、福安市溪尾镇溪邳村位于福安东南沿海突出部,三都澳湾顶,与霞浦盐田隔海相望,全村共有8个自然村,人口约2660人,主要从事海上养殖和捕捞业,拥有大小船只80多艘。目前仅有一座村民自建的简易道头,客货船舶进出只能乘潮靠泊,搁浅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近年来随着当地养殖业和渔业的发展,海上交通运输需求日益旺盛。为改善溪尾镇溪邳村水上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福安虎鼻头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二、本项目新建300吨客货泊位一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年货物吞吐量2万吨、旅客吞吐量3万人次,同步建设四级接线路100米。建设地点位于福安市溪尾镇溪邳村虎鼻头自然村,已列入福建省“十二五”陆岛交通码头发展规划。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205万元,工程建设资金除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四、项目单位为福安市白马港口码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已按国家用能和节能的标准规范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并经我委审查,请认真落实节能措施。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遵照组织实施。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doc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6日

关键字:水上交通运输设备,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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