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福建 | 加入时间: | 2013.11.28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闽发改网交通〔2013〕87号
蕉城区发展改革局:
报来的《关于上报审批蕉城鳌江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区发改投〔2013〕128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建议书暨可研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三都澳半岛中部礁头村,与三都岛隔海相望,是三都澳内鸡公山岛、青山岛、斗帽岛等湾内诸岛的主要对渡点之一。随着海上旅游和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现已成为三都澳内重要的旅游集散地和海产品交易基地。为改善礁头村水上交通条件,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蕉城鳌江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二、项目已列入福建省“十二五”陆岛交通码头发展规划,建设地点位于蕉城区礁头村。新建1000吨级客货泊位1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货24万吨、客12万人次,新建接线路210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834万元,工程建设资金除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四、项目单位为宁德市顺程陆岛交通码头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已按国家用能和节能的规定经我委审查,并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并请认真落实节能措施。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遵照组织实施。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