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福建 | 加入时间: | 2013.11.07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闽发改网交通〔2013〕70号
长乐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长乐长屿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发改基〔2013〕171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建议书暨可研批复如下:
一、长屿岛位于长乐市沿海东南部,是长乐市唯一的海岛行政村,该岛屿面积1.25平方公里,人口1680人,岛上居民主要从事水产养殖、海洋捕捞等产业,岛上仅有100吨码头1座,每天开通往返松下轮渡航班4班,码头规模小且需乘潮进出,风浪掩护条件差。为改善长屿岛水上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岛屿居民出行,改善岛屿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同意建设长乐长屿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二、项目新建500吨客货泊位一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年货物通过能力7.4万吨、旅客通过能力4.4万人次,同步建设四级接线路1400米。建设地点位于长乐市松下镇长屿岛长屿村,已列入福建省“十二五”陆岛交通码头发展规划。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625万元,工程建设资金除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四、项目单位为长乐市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已按国家用能和节能的标准规范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并经我委审查,请认真落实节能措施。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遵照组织实施。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