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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无害化处理中心粪便处理调节池工程
2015-03-03 16:15:02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东 加入时间:  2015.03.02
项目性质:  新建 进展阶段:  开工在建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设计/建设单位:  /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无害化处理中心粪便处理调节池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

四、项目概况:新增一座800立方米粪便污水调节池、除砂系统、除臭装置及配套设施。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5-1232【项目内容】:粪便污水调节池(容积800立方米)及配套设施的土建工程,粪便处理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粪便处理电气及自动化控制设备购置及安装、生物除臭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及上述各项设施的调试运行等工程内容。【项目规模】:新增一座800立方米粪便污水调节池、除砂系统、除臭装置及配套设施。(具体以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控制价】:4321916.01元。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七、发布项目公告时间:从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31日11时00分。
注:发布项目公告的时间为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5年3月3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4月1日14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项目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8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一)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项目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未在项目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二、项目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项目文件、施工图纸、项目控制价。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项目业主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项目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项目失败。项目业主分析项目失败原因,修正项目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项目。项目业主因两次或多次项目失败,需申请改变项目方式或不项目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项目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项目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公告及项目内容有异议的,向项目业主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异议受理电话:020-83639545地址:文明路贤思街34号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项目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八、本项目公告及项目文件使用GZZB2010-008-2.2项目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项目图纸。

二十一、项目业主须将项目文件(项目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项目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020-83190993项目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20-38730932项目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28866208、28866214日期:二0一五年三月二日
关键字: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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