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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伊和乌素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
2015-03-18 16:21:43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内蒙古 加入时间:  2015.03.17
项目性质:  新建 进展阶段:  开工在建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内蒙古富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

1.受内蒙古富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委托,对公司所属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伊和乌素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220kV送出输变电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项目。
项目概况:伊和乌素风电场49.5MW工程场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伊和乌素镇以西约35km处,距离杭锦旗政府所在地约145km,场址中心地理位置约为东经107°27′00″,北纬40°01′00″。风电场所在区域地形平坦开阔,地类主要为天然草地,海拔高程约为1310m~1340m。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拟安装单机容量为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25台,每台风力发电机配置一台35kV箱式升压变压器,机组经出口变压器升压后以35kV电压等级汇集后接入风电场新建220kV升压站,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至库布其变,距离约50.306km。库布其变原220kV双母线改为双母单分段接线,引起的库布其变改造工程有: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220kV出线间隔、母联间隔、PT间隔、完善分段间隔、完善母线设备(接地开关)等,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位置进行。
2.项目业主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支付。

3.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内容:杭锦旗伊和乌素风电场220kV升压站至库布其220kV变电站220kV送出输变电新建工程施工,包括送出线路50.306km与库布其变间隔改造工程(项目业主采购的设备材料除外)。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附件采购(项目业主采购部分除外),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甲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配合调试费、各部协调费、临时用地补偿、临时碾压土地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一切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费用,负责协调库布其变进场施工手续和停电作业手续办理,配合电网公司、电力质监站等部门的验收。本工程采用一个标段进行项目,其中220kV送出线路为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220kV升压站出线间隔至库布其变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出线间隔220kV送出线路工程、OPGW光纤通信工程;库布其出线间隔改造工程为库布其变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出线间隔、PT间隔、母联间隔、完善母线间隔等。
3.1220kV输电线路工程
(1)线路起止:起始于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220kV升压站的220kV出线间隔架构(不包含出线架构),止于库布其变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出线间隔,线路亘长50.306km;(2)220kV架空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础工程:
A.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设计图纸实施基础施工,基础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钢筋绑扎、模板支拆、混凝土浇筑、基础回填、余土处理、保护帽浇筑铁塔接地等与基础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满足设计要求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要求;B.杆塔基位处防护工程的施工,包括挡土墙、护坡和排水沟(如有)。
2)杆塔工程: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杆塔设计图纸实施运输组立施工;

3)架线工程: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架线设计图纸实施架线施工,架线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导地线架线以及导地线跨越架设等;

4)附件安装工程: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附件设计图纸实施附件安装施工,附件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绝缘子串安装、金具安装等;

5)接地施工:按照防雷接地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土壤电阻率测量、杆塔防雷接地施工且接地电阻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6)材料运输:根据本工程所需材料,综合考虑现场地形情况,对本工程所用材料实施各种方式的场地运输;

7)线路跨越河流、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设施时,均应与有关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取得施工许可的有关文件,承包人自行调查与测算相关费用并列入投标报价;

8)每公里220kV输电线路征占用地补偿费由发包人负责且承包人配合,其余因工程施工所涉及到的一切征占用地(包括所征占地上的附着物补偿费)、复垦和相关协调费均有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自行调查与测算并列入投标报价;

9)线路贯通试验、线路相序试验且配合升压站倒送电,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启动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工作。

3.2OPGW光纤通信工程
(1)起止:起始于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220kV升压站继电保护小室光纤通信接口柜,止于库布其变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出线间隔继电保护小室光纤通信接口柜;(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光缆采购、光缆架设、接续、单盘及全程测量、导引光缆敷设、金具及附件安装、光缆引入(至升压站继电器室光纤接口柜并完成熔接)、光缆熔纤、校通试验和调试。
3.3库布其变伊和乌素风电场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1)本期220kV新建1回出线至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将库布其变原220kV双母线改为双母单分段接线,引起的库布其变改造工程有: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220kV出线间隔、母联间隔、PT间隔、完善分段间隔、完善母线设备(接地开关)等,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位置进行;(2)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部分:断路器基础、隔离开关基础、母线接地开关基础、电流互感器基础、电压互感器基础、避雷器基础、支柱绝缘子基础施工及设备支架、附件采购,拆除改造部分及场平硬化绿化等;

2)电气一次部分: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设备安装及相关附件采购安装;

3)继电保护、远动、二次设备安装及扩容改造,电缆敷设,二次接线,端子箱、动力配电箱及附属设施采购;

4)常规试验、特殊调试(TA角差和比差测试、计量二次回路负载测试等)、各系统的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分步及整套启动试运及移交生产;

5)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甲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

6)鄂尔多斯市供电局相关开工及进站手续办理。
(3)项目业主采购设备、材料:库布齐变间隔电气一、二次设备,电力电缆、控制电缆。3.4其他(1)由承包人采购的钢芯铝绞线、OPGW复合光缆、绝缘子、金具和塔材需满足项目业主要求,全线钢芯铝绞线、OPGW复合光缆及金具必须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产品;(2)承包人负责临建以及施工期间水、电、通信临时设施等;(3)承包人临建、存放机械等相关施工措施及工程一切临时征占地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协调解决;(4)220kV输电线路施工完毕后,承包人负责将残余土方、废渣和余料等清理干净,并负责将临时征占用过的土地复垦;(5)220kV输电线路施工完毕后,要加挂危险警告牌、相序标识牌、杆塔号标识牌,穿越公路、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场所应有限高警示标识,所有警示牌标示牌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警示牌内容需经项目业主确认并通过当地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计划工期:2015年04月16日至2015年08月13日,共12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7)线路跨越河流、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设施时,均应与有关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取得施工许可的有关文件,承包人自行调查与测算相关费用并列入投标报价;
8)每公里220kV输电线路征占用地补偿费由发包人负责且承包人配合,其余因工程施工所涉及到的一切征占用地(包括所征占地上的附着物补偿费)、复垦和相关协调费均有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自行调查与测算并列入投标报价;
9)线路贯通试验、线路相序试验且配合升压站倒送电,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启动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工作。
3.2OPGW光纤通信工程
(1)起止:起始于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220kV升压站继电保护小室光纤通信接口柜,止于库布其变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出线间隔继电保护小室光纤通信接口柜;
(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光缆采购、光缆架设、接续、单盘及全程测量、导引光缆敷设、金具及附件安装、光缆引入(至升压站继电器室光纤接口柜并完成熔接)、光缆熔纤、校通试验和调试。
3.3库布其变伊和乌素风电场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1)本期220kV新建1回出线至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将库布其变原220kV双母线改为双母单分段接线,引起的库布其变改造工程有:富强伊和乌素风电场220kV出线间隔、母联间隔、PT间隔、完善分段间隔、完善母线设备(接地开关)等,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位置进行;
(2)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部分:断路器基础、隔离开关基础、母线接地开关基础、电流互感器基础、电压互感器基础、避雷器基础、支柱绝缘子基础施工及设备支架、附件采购,拆除改造部分及场平硬化绿化等;
2)电气一次部分: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设备安装及相关附件采购安装;
3)继电保护、远动、二次设备安装及扩容改造,电缆敷设,二次接线,端子箱、动力配电箱及附属设施采购;
4)常规试验、特殊调试(TA角差和比差测试、计量二次回路负载测试等)、各系统的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分步及整套启动试运及移交生产;
5)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甲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
6)鄂尔多斯市供电局相关开工及进站手续办理。
(3)招标人采购设备、材料:库布齐变间隔电气一、二次设备,电力电缆、控制电缆。
3.4其他
(1)由承包人采购的钢芯铝绞线、OPGW复合光缆、绝缘子、金具和塔材需满足招标人要求,全线钢芯铝绞线、OPGW复合光缆及金具必须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产品;
(2)承包人负责临建以及施工期间水、电、通信临时设施等;
(3)承包人临建、存放机械等相关施工措施及工程一切临时征占地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协调解决;
(4)220kV输电线路施工完毕后,承包人负责将残余土方、废渣和余料等清理干净,并负责将临时征占用过的土地复垦;
(5)220kV输电线路施工完毕后,要加挂危险警告牌、相序标识牌、杆塔号标识牌,穿越公路、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场所应有限高警示标识,所有警示牌标示牌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警示牌内容需经招标人确认并通过当地验收部门验收合格。
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
计划工期:2015年04月16日至2015年08月13日,共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至少2个22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系统建设业绩或风电工程送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担当过2个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履历;
(5)质量管理体系必须具有通过第三方认证和颁发的质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良好;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购买
5.1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方式购买。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2015年03月18日至2015年03月24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B本;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5.2招标文件售价
本招标文件(含印刷版和电子版)每套售价共2000元人民币,以同样价格多购不限,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9日北京时间9:30时之前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递交给招标代理。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9日北京时间9:30时在上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各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富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阿斯尔大街
联系人:张江
电话:15304746330
邮箱:gddlxy4035@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人:王凡、易奕、柳建林
电话:010-68405032/5301
传真:010-68405006
邮政编码:100089
邮箱:zjzb5032@163.com
开户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号:867080112810001

关键字:能源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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