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城北老区及西南科技园供热项目
2015-03-24 16:13:10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新疆 | 加入时间: | 2015.03.23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工程设计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1.1国电诚信项目有限公司(以下亦称“项目代理机构”),受项目业主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的委托,在(网址:http://)和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采用国内公开项目方式(一步制开标)邀请符合项目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2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项目业主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项目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物业管理、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管理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项目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质量及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项目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服务期限。
1.2.9未经项目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4条所列的业绩。
1.2.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3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克拉玛依市城北老区(东南片区、南泉锅炉房)、西南科技园供热工程;本工程热源为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已建成的供热主干网,供热范围为克拉玛依市城北区东南片区(准噶尔路以南、友谊路以东、穿城河以北区域)、南泉锅炉房区域以及西南科技园近期建设区域,其中南泉锅炉房作为调峰及事故备用锅炉房。初步设计工期:技术协议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期为:初步设计批准后1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进度必须满足委托方项目、开工、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竣工图需在现场施工完毕、监理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交。1.8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9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9.1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9.2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3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9.4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9.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9.6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10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
1
城北老区及西南科技园供热项目设计
1
1500
2015年4月25日至2015年5月25日
GDCX-SJZB15-009
120000
1.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5日15时00分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号),会址见大堂路标。
1.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15时00分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号),会址见大堂路标。
1.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平台上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金移交、退还以此为准。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号:326660100100001321
1.16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疑义,请与1.16条联系人联系。
1.1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永盛路9号
邮编:834003
传真:0990-6992832
电话:18999300378
联系人:陈承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邮编:100055
电话:4000184000-1-8091
联系人:杨兴濂(项目经理姓名)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
邮编: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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