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第九中学分校建设项目弱电工程
2015-04-25 16:10:09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内蒙古 | 加入时间: | 2015.04.24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开工在建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包头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一、项目条件包头市第九中学分校建设项目已经包头市区市公管办备案。项目业主为包头市第九中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单位多种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项目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第九中学分校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项目。本次项目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九原区纬四路以南,纬五路以北,经十二路以东,经十一路两侧
2.立项批文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第九中学分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包发改审批字【2014】111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建设规模工期计划投资/万元G2015SG073包头市第九中学分校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70935平方米,教学行政楼建筑面积约42346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五层。体育馆建筑面积753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顶部为网架结构),层数为地上四层,报告厅建筑面积4359平方米,框架结构(顶部为网架结构),层数为四层。宿舍楼餐厅建筑面积为16694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23.4米。
75日历天
500.00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企业还应携带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备案表、诚信考核证明、押证证明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投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04月24日上午9:00至2015年04月2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五、项目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5年04月24日至2015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领取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朝阳小区38栋2单元501室(需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两份并加盖公章)
3.项目文件价格: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项目公告同时在1.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2.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4.内蒙古项目投标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项目业主:包头市第九中学项目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项目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包头市昆区乌兰道17号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北路148号宇泓大厦八层邮编:邮编:联系人:刘进亮联系人:任向军电话:0472-2166295电话:
13835136929
传真:传真:0351-5628118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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