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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
2015-05-05 16:11:57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浙江 加入时间:  2015.05.04
项目性质:  新建 进展阶段:  开工在建
投资金额:  360万元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

2.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项目概况:此次规划范围为凤桥港河段(凤左K0+000.00~凤左K3+091.55)和九里桥港河段(九左K0+000.00~九左K2+133.70)。堤防总长5099米,凤桥港河段堤防长3046米,九里桥港河段堤防长2053米。本次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1)南浔区南林圩区堤防新建及加固,其中新建堤防3736米,老堤加固1363米,设计堤顶高程为4.0米。(2)相应的临时工程。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内建安工作量投资约360万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240日历天。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人瑞路601号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1278号
邮编:313000邮编:313000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人:小姜
电话:0572-3010991电话:0572-260671115306828868
传真:0572-2606700
2015年4月29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2012年4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南浔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南浔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及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证明文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关键字:农林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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