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储灰场喷淋系统改造及抑尘工程(辽宁沈阳市)
2018-05-10 17:37:37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 加入时间: | 2018.05.07 |
项目性质: | 改建 | 进展阶段: | 施工准备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内容大致包含:1200m3喷淋储水池施工、34㎡升压泵房施工、供水管线安装、监
控系统安装、防风抑尘带施工、喷淋设施安装等。
项目简介: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中国国电集团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储灰场喷淋系统改造及抑尘工程建设,项目包含设计及土建施工和安装调
试,项目内容大致包含:1200m3喷淋储水池施工、34㎡升压泵房施工、供水管线安装、监
控系统安装、防风抑尘带施工、喷淋设施安装等。
1.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
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储灰场喷淋系统改造及抑尘工程 1、投标人须是
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3年1月起)须至少具有两个火电厂建筑施工或维修的合同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
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注:1、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
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
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4.2 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3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
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4.4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
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
联。
1.4.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标的物的投标。
1.4.6 (空)。
1.4.7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劣迹记录。
1.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9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
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4.10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4.11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6.4 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4月26日 09:00 - 2018年05月04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
件。
1.8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
1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储灰场喷淋系统改造及抑尘工程 1200元
工期60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GDCX59-JGZB18-0604/01 120076元
1.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5月29日 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开标时间: 2018年05月29日 10:00。
1.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王 波
电 话:13520709732 15711366118
企业性质:股份制 申报方式:备案制
业主方(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刘工;王波 | 职位 | |
电话 | 024-27342023/13520709732 ;15711366118 | 传真 | |
关键字:发电,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