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运河核心区IV-02号多功能用地项目
2015-04-11 06:01:26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北京 | 加入时间: | 2015.4.8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北京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1.项目概况
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Ⅳ-02号多功能用地项目位于通州区运河核心区西岸,东至北关中路,南至芦庄南街,西至新华东路,北至永顺北街。规划总用地面积17913.183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1024m2,代征用地面积6889m2,总建筑面积为127994m2。控制高度小于200.4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及配套公建。
项目总投资约142267万元,环保投资约为720万元。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TSP、PM10和PM2.5为该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三项因子日平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TSP日均浓度值范围为209~370μg/m3,占标准的69.7%~123.3%;PM10日均浓度值范围为136~292μg/m3,占标准的90.7%~194.7%;PM2.5日均浓度值范围为77~195μg/m3,占标准的102.7%~260.0%。超标原因为周边裸露地面遇风超尘、施工扬尘等对大气环境质量有一定影响。
NO2、SO2和CO的日平均浓度、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10月-2014年9月河流水环境质量月报统计,通惠河下段和北运河近一年的水质类别均为劣Ⅴ类,近期水质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6#监测点大营村西南及7#监测点新华联家园南区监测点中铁、锰指标超标,#6、#7监测点铁的超标倍数分别为1.76倍、3.67倍,#6、#7监测点锰的超标倍数分别为2.39倍、1.66倍;其他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限值。
经调查,6#、7#监测点周围无化工厂和排放相关污染物的其他工厂,经咨询通州水务局,其超标原因主要与当地的地质情况有关,地层中的锰、铁进入地下水环境。
(4)声环境
各场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3.施工期污染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
⑴大气
工程施工期间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废气排放;土方开挖、回填等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车辆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二次扬尘;具有挥发性恶臭的有毒气味材料的使用。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建设施工围挡;②施工道路硬化;③施工现场苫盖;④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⑤车辆进出工地的车辆清洗或清扫车轮;⑥施工现场多余的土方要及时运走;⑦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作好遮掩工作。
⑵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空压机、挖土机及重型运输卡车等机械设备,单体声级一般均高于90dB(A),部分设备声源高达120dB(A)。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降低设备声级;③降低人为噪音;④建立临时声屏障。
⑶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砂石料及临时堆土的喷洒用水或施工场地喷洒用水,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排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⑷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开挖土方和建筑施工的废弃物。
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场地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②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划运输,送至环保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4.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4.1废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采取机械通风,排风口设于绿地中,排风口设计高度为2.5m。换气不低于6次/h,CO、THC、NOx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措施可行。
4.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碧水污水处理厂。不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附近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生活污水排放量约309.6m3/d,主要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在采取防渗措施的基础上,不会造成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水质污染。
4.3噪声
本项目设备采取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加装消音器、减振垫、风管连接采用软接头、排风口百叶消声置于室内、运行噪声较大的泵类及风机置于地下室等措施。
4.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消纳处理。
本项目设置分类回收垃圾箱,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可再生利用物质。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储存和处置,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污水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系统,故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排放量。国家“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指标为COD、NH3-N、NOx和特征污染物。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周围环境状况,确定本项目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23.55t/a、NH3-N1.96t/a。
6.环境经济损益
项目建设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劳动就业。项目将建设公建、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项目建设期间,随着各方资金的投入,不仅可以增加建筑业的需求,由此还可带动建材业、劳动力市场的发展。
7.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评价采取了现场公示、网络公示、发放调查问卷三种形式公开本项目信息。两次网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96%的被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其余4%持无所谓的态度,本次公众调查无反对意见。
综上,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本评价采纳被调查人的意见。
8.综合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通州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场址选择合理。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用有效、可行,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实施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相关规定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合理可行。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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