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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
2015-04-11 06:01:38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西 加入时间:  2015.04.07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钦州恒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北区、钦南区。   建设规模:路线起点位于钦州市与南宁市交界处的国道G325线钦北区大寺镇南间村,终点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黎合江钦州至灵山一级公路平交处。本项目主要控制点为路线起点、南间互通、南敏村附近与兰海高速交叉处、那湾桥、那蒙镇、那蒙大桥、大垌镇、皇马工业园区、清水窝、钦江大桥、与铁路交叉路段、路线终点。路线全长53.804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4.5m(局部下穿铁路困难路段采用路基宽度21.5m或19.5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推荐方案共设置桥梁14座/927.5m,新建桥梁13座/569.5米,改扩建2座/220米;其中大桥2座/413.5米,中桥8座/400米,小桥4座/114米;共设置涵洞172道。共设置分离式立体交叉6处,主要平面交叉30处,收费站、服务区、养护站各一处。   总投资:138545.1198万元   建设单位:钦州恒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有居民点16处,学校2处,医院2处。   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有居民点16处,学校2处,医院2处。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公路K14+300~K18+600路段穿越那蒙镇茅岭江那蒙江段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公路K45+760~K45+900段穿越远钦州市钦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该水源保护区正计划调整至本项目影响区域范围外。   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不存在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不涉及地下河,出露泉等地下水环境敏感区。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未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生态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涉及的野生重点保护动植物,包括国家二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2种,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10种。   社会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受征地、拆迁影响的居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拟建公路涉及拆迁建筑物拆迁建筑4859.6 m2,对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路线在K35+000~K37+000段经过钦州矿务局下属大垌煤矿矿区范围,推荐方案路线在该段沿现有G325单侧加宽或双侧加宽。经向钦州市相关部门调查,对旧路两侧各50m范围内煤矿已规划控制严禁开采,预留了改扩建空间。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通过预测,至营运远期,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的NO2、CO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经预测,项目营运将使沿线坡顶村噪声值超标,对噪声超标的建筑拟采取换装通风式隔声窗和现有铝合金窗加装密封条的措施。   地表水环境:项目K15+000~K21+000段穿越钦北区那蒙镇茅岭江那蒙江段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水域和陆域),其中K12+998.7以那湾中桥形式穿越二级保护区水域,其余路段穿越二级保护区陆域。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已同意该路段的路线走向。路线K41+700~K45+900段穿越钦州市钦江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和二级),钦州市人民政府已承诺尽快搬迁取水口至路线上游,并同意本项目路线走向。施工期桩基施工、混凝土浇筑与养护等过程中,易导致茅岭江和钦江局部水域悬浮物、石油类污染,通过设置隔污屏,对下游的水质影响很小。营运期间拟建道路对茅岭江那蒙江段和钦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主要体现经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发生危险事故的影响,通过在那湾中桥及钦江大桥桥梁两侧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缓冲池系统、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等措施可减缓风险事故带来的影响;设置施工营地2处,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洗涤废水、洗漱用水等其他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基本上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地下水环境:项目挖方路段不会挖至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下,填方路段也不涉及填堵落水洞等,路基挖填方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位或水量;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可通过物种种群的自我调节得到补偿,项目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原有的活动范围产生一定的干扰、阻隔,但对野生动物的总体影响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施工期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固体废物全线由养护工人进行收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营运期最大可信风险事故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桥面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污染风险。在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制订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运行的事故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1)公路管理部门预先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完善管理体系,以确保公路运行的事故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2)过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事故应急池,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引道雨水出口附近设置雨水检查井(兼具事故池功能);桥梁两侧是指加强型防撞护栏,并在桥梁进出的两端设置警示牌、限速标志等。   (3)相关部门应对那湾中桥及钦江大桥实施交通管制,建议钦州市公安交通部门在制定危险品运输路线时,禁止运输有毒有害危险品(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化学品等)的车辆从项目通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钦州市恒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6号   联系电话:0777-2857102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电话:0771-2311630   传真: 0771-2311629   电子邮件:2359169170@qq.com   联系人:赵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钦州市恒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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