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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市冠华丝绸印染项目
2015-05-08 06:01:16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西 加入时间:  2015.05.06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13910.40万元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广西恒业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企业性质:[db:企业性质]
申报方式:[db:申报方式]
审批机关:[db:审批机关]
主管单位:[db:主管单位]
建设周期:[db:建设周期]
资金到位:[db:资金到位]
项目所在地:[db:所在地]
项目主要设备:[db:主要设备]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简介: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宜州市冠华丝绸印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宜州市冠华丝绸印染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宜州市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宜州经开区”)恒源路以西,本项目年产真丝印染绸2000万米,其中染色绸1500万米/年、印花绸500万米/年;项目工程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三个生产厂房,分别是练整车间、染色车间、印花车间。辅助工程包括机物料库、综合库、润滑油库、生物质堆场。公用工程包括锅炉房一座,2台15t/h 燃煤锅炉。给水系统、水泵房及净化池一座,环保工程包括一座日处理2000吨污水处理站、一套锅炉烟气布袋除尘系统、一个锅炉灰渣堆场。项目厂区内不建设办公宿舍楼,将租用宜州经开区内的办公宿舍楼。   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练整工段(包括练漂、水洗、烘干整理等步骤)、染色工段(包括染色和后整理)、印花工段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真丝印染绸2000万米,其中染色绸1500万米/年、印花绸500万米/年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13910.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710.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本次调查了6个环境敏感点的大气质量,监测因子SO2、NO2、TSP、PM10、PM2.5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 本次监测的4个龙江断面的各项地表水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 63-94)三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地下水   本项目厂区及附近敏感点共11个监测点监测期间除4#甫上屯溶洞和5#马路屯溶洞的浑浊度出现超标外,其余各项监测因子浓度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苯胺、联苯胺浓度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监测超标点为4#甫上屯溶洞和5#马路屯溶洞,原因是甫上屯和马路屯的溶洞洞口没有遮蔽,地下水出露口附近堆积有淤泥,监测人员在采样时已尽量取泉眼处的水样,但仍因洞口淤泥的溶解而使得水样浑浊度偏大。  4、声环境   项目厂址东、南、西、北厂界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5、生态环境   目前宜州经开区人类活动频繁,已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工业开发,厂址周边以人工态系统为主,没有珍稀植物,没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总体而言,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三、主要污染源、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包括锅炉废气、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生物质堆场粉尘。   为了有效地控制锅炉废气中烟尘的排放量,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9.5%,经除尘后烟尘排放浓度30mg/ m3,排放量0.48kg/h,通过45 m高烟囱排入大气环境;工艺废气包括定型废气和醋酸废气,定型废气由定型机自带有废气热能回收净化装置,采用高压静电净化处理技术,对粉尘和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8%和95%,醋酸废气主要在染色工序产生,产生量约为使用量的5%,醋酸废气产生量约为每年0.75吨,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产生恶臭气体的构筑物采取封闭设置,以减少恶臭气体的扩散;生物质燃料运输进厂后,存放于半封闭堆棚内,棚内设置喷洒系统,防止堆料起尘。  2、地表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混合后(废水量为1604m3/d),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和修改单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其中:1404 m3/d达标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龙江河;200m3/d废水进入厂区中水回用处理站继续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 01107-2011)表1要求,回用于练漂工序,中水回用处理站在处理过程中将产生20m3/d的离子交换废水,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的1404m3/d废水一起排入宜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染色机、印花机、定型机、锅炉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给引风机设置隔离引风机房,给印花机、染色机等设消音器,给放汽排空管装设排汽消音器,锅炉房的主操作层均设置隔离式操作室,对噪声大的机器、泵类装设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关于厂界外(或相邻)3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废绸缎外售给其它丝绸厂作为绢纺原料、锅炉废渣作为农业肥料进行综合利用、废弃树脂定期由提供树脂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至德胜生活垃圾处置场填埋处理、高浓度印花残浆委托柳州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如此根据废渣的性质、种类、组成等,通过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以及要对厂区进行地面硬化,生产车间还要进行防渗漏处理措施,并且厂内临时储存场所、设施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在此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环境空气  正常排放情况下,SO2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158mg/m3,占标率为3.15%,对应的距离为429m;NO2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106mg/m3,占标率为5.31%,对应的距离为429m;PM10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28mg/m3,占标率为0.62%,对应的距离为429m;非甲烷总烃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59mg/m3,占标率为0.30%,对应的距离为200m。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评价建议厂区污水处理站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该防护距离内不得再规划建设学校、居民区等敏感性建筑。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放量为1404m3/d,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宜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是可行的,达标尾水排入龙江河,对龙江河水质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区位于平缓的岩溶谷地,地形开阔,地下水总体由南西向北东方向迳流,厂区位于水文地质单元迳流区,东部发育有岩溶强迳流带。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正常工况下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不大,对下游马路屯等村庄饮用水水质影响不大。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地下水污染的范围主要是厂址及其下游一带,厂区下游的龙江河水质可能受到污染,因此,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水处理站废水通过泄漏、溢流等途径渗入地下,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声环境  项目营运后,根据主要设备噪声源源强及其在厂区的具体位置,预测出该项目运行后厂界及环境各预测点的环境噪声水平,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关于厂界外(或相邻)3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排放限值标准,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废绸缎外售给其它丝绸厂作为绢纺原料、锅炉废渣作为农业肥料进行综合利用、废弃树脂定期由提供树脂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至德胜生活垃圾处置场填埋处理、高浓度印花残浆委托柳州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如此根据废渣的性质、种类、组成等,通过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以及要对厂区进行地面硬化,生产车间还要进行防渗漏处理措施,并且厂内临时储存场所、设施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在此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宜州市冠华丝绸印染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在广西宜州市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宜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宜州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划。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较先进,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处理效果好。项目投产后虽然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未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宜州市冠华丝绸印染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5)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八、征求意见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恒业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宜州市城西工业园区恒源路   联系人及电话:陆工 1359708667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荣嘉 0771-2289759   邮箱:gxhkyhpgs@163.com 广西恒业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5年5月6日
关键字: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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