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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核心区VIII-02、04、07等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
2015-05-10 06:02:28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北京 加入时间:  2015.5.8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北京京鑫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
企业性质:[db:企业性质]
申报方式:[db:申报方式]
审批机关:[db:审批机关]
主管单位:[db:主管单位]
建设周期:[db:建设周期]
资金到位:[db:资金到位]
项目所在地:[db:所在地]
项目主要设备:[db:主要设备]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简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核心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东关中路、东北至规划东关大道;西至规划东关西路;南至规划新华东街;北至规划北关大道。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029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9645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10073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2057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704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94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101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商业和配套公建。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果 1、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施工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机械车辆运输中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柴油机)排放的烟气。其中施工期车辆和机械设备排放的尾气量不大,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如果不采取控制措施将会对所在地的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建设单位采取设立施工围挡、洒水抑尘、物料覆盖等措施,扬尘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从而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水污染源主要为冲洗施工设备、运输车辆、混凝土养护过程排水,另外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拟将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排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将施工废水经以上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含CODCr、BOD5、SS、氨氮,拟在施工场地设临时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京市碧水污水处理厂,不向外环境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噪声源主要是施工噪声。施工期拟采取一系列噪声防治措施: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到距离敏感点较近时限速禁鸣;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施工期噪声采用以上防治措施后,能够有效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设备外包装材料和废建筑材料尽量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渣土的运输及堆存易引起二次扬尘污染,运输过程中严禁遗洒,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暂的,施工期结束,影响即消除。本项目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运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设地下车库,地下停车位共1311个,采用机械送排风。地下车库废气经收集后沿地面排气筒排放,共设30个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为2.5m,根据核算,地下车库单个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Ⅱ时段的有关规定,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碧水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项目运行期间排放的生活污水可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水最大排放量为1355.5m3/d,排水水质能够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对该污水处理厂和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轻。 (3)声环境影响分析 ①项目内部噪声源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给排水系统水泵、地下车库换气风机、项目内交通噪声等。各设备噪声级在55~85dB(A)之间。对项目内部噪声源采取的降噪如下措施:产噪设备置于地下设备间内,并对设备间采取隔声、吸声措施,对于风机和水泵采取相应的隔振和减振处理;对停车场加强管理,派专人指挥,并在项目内主要道路上设减速带,使车辆在项目内减速慢行。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使本项目设备噪声在厂界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项目周边的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建筑有一定影响。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办公、公寓建筑外窗安装隔声量不低于30dB的隔声窗,安装隔声窗后,能够确保项目建筑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24.9t/a。物业管理部门配合区域内的环卫部门负责项目内的生活垃圾的清运,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方式采用环评公示和问卷调查两种方式。 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于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15日期间在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本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同期在评价单位北京国之光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gzgee.com/post/view-cate_id-69128-aid-299995.html)上发布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上门咨询等形式的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于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6日期间在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本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同期在评价单位北京国之光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gzgee.com/post/view-cate_id-69128-aid-300042.html)上发布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上门咨询等形式的反馈意见。 在第二次环评公示期间,在项目周围进行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60份。调查结果显示90.0%的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建设,10.0%持无所谓态度,无人持反对意见。 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多数公众的支持,大部分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建设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态度,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采纳大多数公众的意见,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坚持“三同时”原则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特别是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和北京市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从保护环境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关键字: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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