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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 /年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2015-05-14 06:00:25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山西 加入时间:  2015.05.12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db:企业性质]
申报方式:[db:申报方式]
审批机关:[db:审批机关]
主管单位:[db:主管单位]
建设周期:[db:建设周期]
资金到位:[db:资金到位]
项目所在地:[db:所在地]
项目主要设备:[db:主要设备]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工程内容及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公告如下: 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柳林县县城西北约15km(直距)处,行政区划属柳林县西王家沟乡、成家庄镇、孟门镇。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原名为山西美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始建于1984年,1985年投产,生产规模45万t/a。2008年2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行发[2008]153号文批复矿井进行采煤机械化升级改造,生产能力由45万t/a提升到90万t/a。2009年7月,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晋)名称预核内[2009]第007982号核准山西美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邓家庄煤矿企业名称变更为: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2009年9月,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3号文批复,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为单独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保持不变。 2010年12月,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3月10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367号文对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评进行批复;2014年12月30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对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90万t/a矿井出具了环保验收意见。 2011年11月,该矿换发了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4895),批准开采1-5号煤层,井田面积13.1781km2,生产规模90万t/a。 2014年7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4]936号文件“关于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核定本项目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在原90万吨/年基础上进行本次12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利用原有井筒及工业场地,并对不满足的工程进行改扩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工程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大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污染,其中生态影响较为突出。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废气主要来自燃煤锅炉房、筛分车间、原煤堆存、原煤转载及汽车运输扬尘等。其排放的污染物为烟尘、粉尘、SO2等。 2、对水环境的影响 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矿井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等。 3、对声环境的影响 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泵类、风井风机、振动筛、空压机等。 4、固体废物的影响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炉渣、脱硫渣和少量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环境空气影响对策和措施 (1)原煤储存及洗选:原煤出井后,进入坑口洗煤厂进行洗选。 (2)原煤输送粉尘:原煤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密闭皮带走廊防尘措施。 (3)原煤筛分:筛分安装集尘罩+布袋除尘器。 (4)锅炉烟气:锅炉安装脱硫除尘装置,锅炉烟气经脱硫除尘器脱硫除尘后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 (1)矿井水: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作消防洒水、黄泥灌浆和洗煤补充水,剩余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后达标外排。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地面和道路抑尘洒水、绿化和黄泥灌浆用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对策和措施 煤矿生产固体废物主要有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矸石、锅炉燃煤产生的炉渣、脱硫渣、生活垃圾等。 (1)煤矸石送矸石沟进行填埋处置,矸石场按设计要求砌筑拦矸坝和排洪沟,并要求定期覆盖黄土压实,沟满后及时覆土绿化。 (2)炉渣、脱硫渣送矸石场单独处置。 (3)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声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主要高声压级设备有风机、电锯、空压机等。本项目对噪声的控制主要从设备选型上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或加装消声器,对于设施和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隔声处理。强噪声设备均采用封闭式厂房等以减弱噪声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达标。 5、生态环境 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对工业场地及村庄等采取留保安煤柱的方法加以保护,对开采出现的塌陷及裂缝及时进行解决。对破坏的土地,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复垦,恢复植被,以免造成水土流失,对由于煤矿开采破坏的道路要及时修复填平,以免造成道路中段,妨碍人员往来和货物运输等。 绿化对改善环境、防治污染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植树、种草等方法,构成自然生态系统。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的要求和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其规模、选址、布局、工艺合理;实现了清洁生产、高效、节能的要求,且充分利用了资源;同时,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实行了操作性较强的环保措施,污染物做到了达标排放。环评认为本工程在严格执行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18606167065 环评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351-8371347 E-mail:sxqzyghb@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本次公示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打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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