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汕头市 | 招标业主/代理: | 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4.10.30 | 截止时间: |
各供应商:
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4年10月22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SJCZ201402—金平工业园区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采购文件的编制原因,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作如下更正:
一、原采购文件中的:
1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有经营保安服务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取得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更正为:
1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原采购文件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同志、张同志
电话:0754-88631275 传真:0754-88631275
联系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514房
采购人联系人:谢同志
电话:13536875189
联系地址:汕头市大学路中段金平工业园区办公大楼
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