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浙江 | 招标业主/代理: |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5.03.17 | 截止时间: |
各投标单位:
石门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本工程预算“936631元”更正为“1136232元”;本次招标设定的“最高限价为796139元”更正为“最高限价为973913元”
2、删除招标文件第10页 “安全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按建安工程费的不低于2%进行报价,结算时按凭据结算,但最高不超过建安工程费的2%。”
3、投标人根据各因素最终确定的建筑工程投标单价(单项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参考预算单价的85%(含)~105%(含)范围内”更正为“参考预算单价的75%(含)~105%(含)范围内”
4、招标文件第19页“(8)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上岗证,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更正为“(8)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的上岗证,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招标文件第46页投标函中“工期2015 月 日前完成”更正为“工期 ”
6、建筑工程概算表以本次补充公告所发为准。
7、其他条款不变。
代理机构: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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