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宜春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中山西路棚户区改造电梯项目(编号:JXYYXQCG-2015-34)公开招标采购修改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宜春,所属行业分类:电梯,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1.将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产品性能第一条改为:所投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控制柜整柜)为欧、美、日地区进口产品的,得3分;为国优产品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承诺函原件,进口产品提供海关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
2. 将原招标文件评分项样板业绩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牌电梯2014年至今:单个业绩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得2分,每增加1个加2分,最多给4分,未提供不得分。(以合同原件为准,且必须是投标人独立承建)。
另外由于时间关系,现将该项目报名截止及开标时间延至2015年11月19日上午9:00,望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详见附件。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