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顺昌县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2-0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南平整体搬迁添置新设备采购二补充公告,所属区域:福建-南平-顺昌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顺昌县医院,招标编号:FJYD2016-SC10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顺昌县医院整体搬迁添置新设备采购(二)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FJYD2016-SC1001
一、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中第 84 页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现改成:
8、质量保证
8.1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8.2货物须为全新并均应保证正常工作6年以上,全年设备无故障率应达98%以上,低于98%―90%之间保修期按1:3延长保修期;低于89%―80%之间按1:5延长保修期;低于80%予以退货。
8.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并视自身能力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
二、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南平市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npzbtb.gov.cn)福建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和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scztb.com)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顺昌县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