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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肥城市湖屯镇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项目变更公告
2016-02-04 17:45:2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东-泰安-肥城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6.02.0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2-0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泰安肥城市湖屯镇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泰安-肥城,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肥城市湖屯镇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项目

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能够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专业生产厂家,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设计、安装及施工的专业技术能力;

3.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3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5外省企业需具备进鲁备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省外企业进鲁施工备案文件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发售。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能够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专业生产厂家,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设计、安装及施工的专业技术能力;

3.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3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5注册地和肥城市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外省企业需具备进鲁备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注册地和肥城市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省外企业进鲁施工备案文件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发售。

 

 

肥城市湖屯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4日

关键字:其他,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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