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北辰区电动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北辰区,所属行业分类:园林,招标代理: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BCGP-2016-022,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电动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CGP-2016-022)
变更公告
受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电动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电动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BCGP-2016-022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25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更正事项和内容:本项目开标时间改为2016年6月6日上午9:00:00整
2.更正日期:2016年5月27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女士
2.联系方式:022-8694930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延吉道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涛 13602039329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6949308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更正公告回执
2016年5月27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