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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关于南邵镇文化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5-30 17:55:3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昌平区 招标业主/代理:  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5.30 截止时间:  2016-6-21

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5-30,截止日期:2016-6-21,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昌平区南邵镇文化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招标编号:JM—00003089,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南邵镇文化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通过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进行国内公开谈判。

  一、谈判编号:JM—00003089

  二、项目名称:南邵镇文化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内容:南邵镇文化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部工作和相关服务。

  四、项目预算金额:1099095.65元

  五、采购数量:一批

  六、采购用途:自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有完备售后服务体系;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八)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九)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法律法规。

  八、谈判文件发售:

  投标人须持本公告第“五”条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招标截止日起前2个月内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登记备案)。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03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公休日除外)到北京市昌平区清秀园北区8号楼4单元616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8:30-9:00时,地点: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谈判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

  联系人:谷瑞亮

  联系电话:010-80112661

  代理机构: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清秀园北区8号楼4单元616号

  联系人:杨鹤

  联系电话:010-69723081

  采购范围及简要技术参数: 详见谈判文件。

  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关键字:其他,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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