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02,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施工总承包第3次澄清,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5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名称 |
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 |
变更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6-08-15 10:30:00 |
变更后投标质疑截止时间 |
2016-09-02 17:00:00 |
变更后开标时间 |
2016-09-18 10:30:00 |
|
|
变更后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
2016-09-14 15:00:00 |
变更后投标有效期天数 |
60 |
变更后开标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5号 |
澄清次数 |
3 |
填报人企业名称 |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人名称 |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澄清说明 |
致所有投标人: 一、由于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检查工具CJZ文件的更新,在检查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施工总承包清单和控制价的CJZ格式文件的时候检查出总价措施清单项有工程内容而没有项目特征,在之前老版本的CJZ文件检查工具未检查出此问题,现已按新版本四川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检查工具CJZ文件的要求修改了CJZ文件,请按照此次上传的格式作对比检查。 二、随本补遗书上传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施工总承包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和不含组价的招标控制价的CJZ文件(特别注意:本次招标以随本补遗书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不含组价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三、招标文件P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4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修改为:计划工期:4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0日 四、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16年9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2016年 月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地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