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四川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6.09.14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15,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白松、茨巫水利工程渠系配套二期工程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所属行业分类:水利,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变更招标公告 | |||||||
发布人 | 四川川咨 | ||||||
发布时间 | 2016/09/14 |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白松、茨巫水利工程渠系配套二期工程招标公告变更 | ||||||
变更内容 | 白松、茨巫水利工程渠系配套二期工程(一、二、三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02) 各投标人: 现对白松、茨巫水利工程渠系配套二期工程(一、二、三标段)施工招标澄清补遗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9条“监督部门要求”修改如下:严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中及 “合同价款”、“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处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提出投标的具体要求或新增投标要求。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2008年版)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基础上,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提出投标的具体要求或新增投标要求(特别是与评审标准相关的条件、否决投标条件等),必须在前附表中明示,否则,其不作为限制报名、拒收投标文件及评标的依据。 2、开标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3、开标地点及其他内容不变。 得荣县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