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2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汽车实训教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补充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LZFCG2016D023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汽车实训教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D0230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9月14日
4、原公告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二、补充说明事项:
(一)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货物采购需求”增加第22项。增加的内容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考品牌 |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及配置 |
数量 |
单位 |
22 |
3栋教学楼与1栋教学楼间建立光纤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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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3栋教学楼网络控制中心的互连数据能传输到1栋教学的每个教室,具体工程如下: 1、3栋教学楼与1栋教学楼间建立光纤连接(楼距约150米); 2、1栋教学楼共16个教室,每个教室讲台边安装2个网络接口通过六类网线和千兆交换机与光纤连接,使每个教室的多媒体电脑与网络电视接通互联网。 |
1 |
项 |
(二)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货物采购需求”的“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第一条修改如下:
1、项目需求中带“★”号技术规格和功能,竞标货物必须满足,如有一条不满足,将视为对谈判文件不响应,其竞标无效。所有这些参数必须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如厂家宣传彩页、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等)。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要求进行演示的项目如未提供演示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如演示的效果被谈判小组评定为达不到监控效果(如在本次演示中模拟夜间环境时监控图像模糊,无法辨认的),其响应文件也将视为无效。
(四)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出示生产厂家获得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原件。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五)本项目原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16年9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2号开标室”现予更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确为“2016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3号开标室”。原谈判文件其余内容表述与此不相符的,以此表述为准。
请按以上补充说明执行。其余不变。
三、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张维
联系电话:0773-5853909
地址:广西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