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阳县金桥小学、金桥中学重建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项目变更澄清答疑公告
所属区域: | 山东-泰安-宁阳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10.31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0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泰安宁阳县金桥小学、金桥中学重建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泰安-宁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招标编号:SDTANY2016-0177-0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宁阳县金桥小学、金桥中学重建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项目变更澄清答疑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
联系人: 朱海颖
电 话:0538- 5612608 13853859729
详细地址:宁阳县城杏岗路118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城东街201号(县实验中学南门)
联系人:王娜 刘成
联系方式:18753808556 0538-6088868
Email:wanhe5056@163.com
三、项目编号:SDTANY2016-0177-00
四、项目名称:宁阳县金桥小学、金桥中学重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政府采购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0月21日
六、变更内容:
原预审文件第3页第5.2条、第6页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2.1条内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在参与投标的企业(或联合体)中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与宁阳第四中学签署正式PPP合同,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成交供应商(投资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通过自建或招标,负责该项目的工程建设条件、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工程验收、工程保险及违约责任等事项,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经营、维护与移交。采购人和政府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审批手续等工作。”
现变更为: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在参与投标的企业(或联合体)中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与宁阳第四中学签署正式PPP合同,由中标人依法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双方按照股权出资协议,以现金方式出资成立特殊目的SPV公司),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与移交,负责工程建设条件、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工程验收、工程保险及违约责任等事项。采购人和政府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审批手续等工作。
七、答疑内容
问:资格预审文件P9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中第4.2.1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年11月10日9时30分”与P5资格预审公告第9.3款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4日9时30分整”矛盾,请予确认。
答:以公告中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4日9时30分”为准。
采购人: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注:预审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申请人在接到本澄清文件后在两日内回函确认,并将回执单通过邮件(扫描件发送至wanhe5056@163.com)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通知。
回 执 单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宁阳县金桥小学、金桥中学重建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变更澄清答疑文件。内容清晰、完整,无异议。我单位同意并保证按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特此回执。
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关键字:工程,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