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福顺恒[2016]政招字第A-185号的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所属区域: | 福建-福州-鼓楼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采购项目/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11.15 | 截止时间: | |
关于第7批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仪器(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采购的补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第7批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仪器(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采购
二、招标编号:福顺恒[2016]政招字第A-185号
三、采购人:福建省粮食局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兆宇电话:1810692676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层五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850812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1月9日
六、变更内容:
1、
原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6 日
变更为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22日
2、原付款方式:
国产设备:全部货物交货并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验收合格材料7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支付90%的合同款,供货方提供全额的正式发票,余款10%待全部货物正常运行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进口设备:100%L/C(即期不可撤销银行信用证)货物到达福州口岸后凭发货运保单据7个工作日内付30%的合同款,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7个工作日内付60%的合同款,余款10%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变更为
货到并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95%货款(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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