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吕梁市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吕梁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直机关2016-2017年度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吕梁,所属行业分类:办公设备,采购业主:吕梁市财政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受吕梁市财政局的委托,我中心就其所需吕梁市直机关2016-2017年度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C20160127)中,对如下内容进行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资格证明文件中:第(2)项中,第十九包、第二十包可以为区域经销商授权。
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资格证明文件中:第(4)项中,承诺函具体格式如下:
承诺函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吕梁市直机关2016-2017年度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C20160127)中,每个产品的基准价格也不会高于网上电子商城(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国美、苏宁、天猫等)展示的销售价格的103%。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招标文件中: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1——-13包、33包:每包不低于2万,2包以上3万(总额不超过3万)
其他包每包5千,按包累计。总额不超3万。
单位全称: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行吕梁分行营业部
账号:140456861464
四、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技术及服务要求
第一、总体要求中:1.4产品的现场交付与安装调试,第(2)项改为:所有产品安装时若需使用特殊的接头、插座、电缆、特殊安装工具等备件由供应商提供。
五、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评审原则中:第(4)项中改为:供应商所投每个型号报价不得高于市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市财政相关限额标准,且不得高于同期网上电子商城(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国美、苏宁、天猫等)展示的销售价格(特价、促销、特供机型号除外)的103%。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八、协议供货的执行中第20.1改为:在本项目有效期内,一旦出现产品升级换代或降价等变动,那么,入围人需在7天内向市采购办和市采购中心报告进行更新。同样该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网上电子商城(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国美、苏宁、天猫等)展示的销售价格(特价、促销、特供机型号除外)的103%。
第四部分协议供货框架协议书和合同格式一、框架协议书中第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4条乙方承诺:改为:乙方获得甲方允许调整入围产品目录时,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成交合同中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最低价格;也不得高于同期网上电子商城(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国美、苏宁、天猫等)展示的销售价格的103%。
特此公告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6日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