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0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浏阳,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湖南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澄清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乡镇污水处理厂委托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月26日
1、 接管基本条件: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对18个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接管。污水处理厂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中标人开始运营:厂区构造物、设备等满足污水厂正常运转需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了环保验收。没有达到上述条件的,中标人接管后开机运行,其他需要完善的内容和工作,由原施工单位继续完成,直到完成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要求。在接管至完成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期间,是否按包干价支付运营费?
答:在未完成验收前,中标人接管后,凭运行台账、开机管理记录、电费清单等按包干
价支付运营费。
2、 正式接管完成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的污水处理厂,第一个月污水处理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准,并须经招标方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并出具报告,采购人确认运营符合要求;运营期间,除中标人自行监测合格以外,招标方还需指定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费用由谁支付?如中标人支付,费用多少?
答:中标人自行监测为自检,环保部门和其他监测单位的监督监测,中标人不支付费用。
3、 项目执行的水电单价情况?
答:在包干价内,实行总包干。
4、 现场污泥处置方式及费用,运输半径?
答:由投标人按照污泥填埋规范和规定,自行处理,费用含在包干价内。
5、 运营期间,运营管理费按每季度末支付一次费用。中标人每个季度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合格,并出具进出水量记录(设计处理量60%)、运行记录(台帐)、水质检测报告、电费缴费单(采用“格栅池+预处理+二级人工湿地”工艺的污水处理厂,电量4200度/月以上。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ABAS一体化处理装置+消毒”工艺的污水处理厂,电量为9000度/月以上)等其他费用清单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如实际水量、电量(可能通过优化运行进行节能降耗)未达到上述指标,运营服务费是否还是按包干价执行?
答:在提供优化运行、节能降耗措施及证明材料后,经核实,按包干价执行。
6、 法律方案是否只需填写合同修改建议偏差对照表
答:如有,法律方案只需填写合同修改建议偏差对照表
7、 各厂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时间计划
答:3月份前。
8、 提供各厂相关设计资料,设备清单等资料。前实际进水水量及水质。
答:由投标人自行勘察、了解、测试。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自负。
9、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表(2014年、2015年、2016年),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3月底才能出来,投标时是否能提供2013、2014、2015三年的财务数据?
答:是的,投标时只需提供2013、2014、2015三年的财务数据。
请各位投标人认真阅读新发布的澄清更正公告,凡原招标文件与上述内容不同之处,以 本次新发布的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罗秉辉
联系电话:0731-836500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东紫门小区8栋一单元902室
联 系 人:邓洁
联系电话:13974988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