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德阳四川省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片区整体城镇化改造Ⅰ标段PPP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德阳,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DYZC-PPP20161104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片区整体城镇化改造(Ⅰ标段)PPP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DYZC-PPP20161104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2-10 11: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原公告类型 | 采购预公告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1-24 15:00 | ||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 | 附件 | ||
现将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片区整体城镇化改造(Ⅰ标段)PPP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人须知》第9.1条“项目前期费用支出”第一段修改为: “本项目的前期费用共计人民币肆仟万元(RMB 40000000.00),包括可研、环评、水保、招标代理、地勘、设计、预算、施工图审查、财评等费用;本项目项目公司(中标人)应承担的征地拆迁费预算金额为33786.12万元。”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卷《PPP协议》第10.3.2条的(4)、(5)条款修改为: “(4) 为第n-1个调价周期至第n个调价周期开始前德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累计变化幅度; (5) 为第n-1个调价周期至第n个调价周期开始前德阳市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变化幅度。”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卷《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第5.2条增加5.2.4条款如下: “5.2.4 在经开区住建局根据本项目PPP协议第10.2条向项目公司支付第一笔可用性服务费时,由项目公司按完成投资比例向甲方指定账户退还甲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之间的差额壹仟叁佰万元(¥13,000,000.00);完成投资比例为已完成工程财政评审建安费占财政评审总建安费的比重,即: 退还金额=1300(万元)*(已完成工程财政评审建安费/财政评审总建安费)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卷《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第5.7.3条修改为: “乙方应确保项目公司能够按照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融资方案或以更为优惠的融资条件在经开区住建局与项目公司重新签订PPP协议后六十(60)日内完成项目融资交割。”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卷《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第6.2.6条修改为: “根据本协议确保项目公司能够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融资方案或以更为优惠的融资条件在经开区住建局与项目公司重新签订PPP协议后六十(60)日内完成项目融资交割”。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卷《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第14.3.12条修改为: “清算时,项目公司应确保有足额的货币资金向甲方指定账户退还甲方所出注册资本金壹仟万元(¥10,000,000.00)。如清算时项目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以退还甲方所出注册资本金,由乙方负责补齐不足部分。甲方收回上述注册资本金壹仟万元后,不参与项目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 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相应改为: “清算时,项目公司应确保有足额的货币资金向甲方指定账户退还甲方所出注册资本金壹仟万元(¥10,000,000.00)。如清算时项目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以退还甲方所出注册资本金,由乙方负责补齐不足部分。甲方收回上述注册资本金壹仟万元后,不参与项目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 6.投标人须知第26章技术方案,26.2.6节保险方案(28页)中修改为:“根据对合作期限内的风险分析以及招标文件第二卷《PPP协议》附件一的要求,研究和设计合理可行的保险方案。”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17年2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到:2017年2月26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名 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8—6152002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名 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北京总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层地 址(德阳):德阳金沙江东路209号德阳海关办公楼联 系 人:屈萌联系电话:1860017950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8—6152002 | ||
原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59af953c0159ce2ed81e1469.html | ||
备注 |
上一篇:山东省茌平县农田水利项目县实施方案(2017年度)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下一篇:广西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同济大道(江南大道-南环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贵港市市民中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BJJZ-2017-GX-0107)的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