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0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广安工程车辆一批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安,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AZFCG2017-004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车辆一批 | ||
采购项目编号 | GAZFCG2017-004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 | ||
公告类型 | 变更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2-28 11: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原公告类型 | 采购预公告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2-23 17:46 | ||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 | 附件 | ||
各相关供应商: 接采购人要求,本项目(项目编号:GAZFCG2017-004号)招标做以下更正: 1、第六章评分办法中4.5.2综合评分明细表1:“根据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在2016年1月至12月最高销售额的一位得3分。其他投标人得分=(销售额/最高投标人销售额)×8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在2016年1月至12月最高销售额的一位得3分。其他投标人得分=(销售额/最高投标人销售额)×3分”。 2、第六章评分办法中4.5.2综合评分明细表5:“根据投标人交货期进行评分:交货≥7天得5分,交货≥15天得3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交货期进行评分:7天内交货得5分,7天≤交货期≤15天得3分,其他得0分”。 3、本次招标其他不作更正。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详见附件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详见附件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详见附件 | ||
原公告链接 | 详见附件 | ||
备注 |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