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3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甘孜乡城县旧城路面改造工程监理第1次澄清,所属区域:四川-甘孜-乡城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5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乡城县旧城路面改造工程监理 |
招标文件名称 |
监理的招标文件 |
变更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4-13 10:30:00 |
变更后投标质疑截止时间 |
2017-04-08 23:59:59 |
变更后开标时间 |
2017-04-19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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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
2017-04-18 23:59:59 |
变更后投标有效期天数 |
90 |
变更后开标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5号 |
澄清次数 |
1 |
填报人企业名称 |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人名称 |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澄清说明 |
乡城县旧城路面改造工程监理补遗书(1)号 致监理标段各投标人: 1、由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现在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投标保证金中内容: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 (1)收据(招标人开具给投标人)复印件 (2)银行给投标人的转账回单复印件 (3)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更改为: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要求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1)银行给投标人的转账回单复印件 (2)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保函扫描件 注:采用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仅需提供第(1)、(2)项资料。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仅需提供第(3)项资料,并在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17年4月19日10时30分00秒,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8日23时59分59秒,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23时59分59秒。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