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31,公告主要内容为:沈阳辽宁省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办公室辽宁省临港产业发展规划委托编制费竞争性谈判(LNZC2017-0095)更正(一)变更公告,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办公,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 | 地址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辽宁省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办公室 |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十九号 | ?张宁 | ?15002439545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 | ?李丽梅 | ?23447735 |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辽宁省临港产业发展规划委托编制费 | ?LNZC2017-0095 | ?2017/3/29 0:00:00 |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 更正(澄清或修改)内容及日期 | ? |
? |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
采购公告 |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7年04月06日,下载采购文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采购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7-04-07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7年04月11日,下载采购文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采购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7-04-12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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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