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客运公交一体化车站设计、勘察和测绘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所属区域: | 山东-东营 | 招标业主/代理: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5.0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09,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客运公交一体化车站设计、勘察和测绘项目招标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DYPEDZ2017-68#、DYPEDZ2017-69#,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客运公交一体化车站设计、勘察和测绘项目
招标变更公告
一、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554517878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市政设计院105室
联系人:黄女士 0546-8089877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客运公交一体化车站设计、勘察和测绘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DYPEDZ2017-68#、DYPEDZ2017-69#
二、变更内容:原招标公告内容“B包: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4、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现变更为:B包:“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4、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其他内容不变。
三、监督机构: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22
关键字:其他,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