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库伦旗医院血液透析机(双泵)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内蒙古-通辽-库伦旗 | 招标业主/代理: | 库伦旗医院/ |
加入时间: | 2017.05.26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库伦旗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通辽血液透析机双泵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通辽-库伦旗,所属行业分类:泵,采购业主:库伦旗医院,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2017年05月25日 库伦旗政府采购中心受库伦旗医院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 血液透析机(双泵)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库财购准字(电子)【2017】000156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录入错误,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说明: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为本项目专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垫资承诺书、由银行出具的本项目预算价格30%的保函或预算价格30%的银行账户存款余额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不能到场,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更正为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为本项目专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由银行出具的本项目预算价格30%的保函或预算价格30%的银行账户存款余额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不能到场,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关键字:泵,内蒙古